一、办事顺序:
接受材料→输入电脑→发放报销金额
二、所需材料:
住院人员的医保医院原始发票、出院小结、医疗费清单、转院证、养老人员《医疗卡》。
三、办事依据:市、区养老中心有关规定。
四、办结时限:当月
五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承办人、联系电话:
亭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地址:亭林镇亭升路550弄33号 服务咨询电话:67235370
办事窗口:13号 承办人:吴翠翠 童水明 联系电话:67235361
六、接待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上午:8:00-11:00 下午:l:00—4:30
七、职能部门:亭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
责任人:顾永章 监督电话:672353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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